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为加强我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支持和鼓励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我院实践教学水平,促进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扩大竞赛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技能竞赛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教师技能竞赛是指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及专业基本能力为目标,设置比赛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的教师竞赛活动。教师参加的业务技能竞赛必须与教师本人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或从事专业相符。
学生技能竞赛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围绕职业能力的评价,按照职业岗位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充分体现专业核心能力,与本专业紧密结合的技术技能竞赛活动。
二、竞赛等级
(一)级别与类别
根据竞赛组织机构的性质,师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类别,结合学院实际认定以下七类项目:
表1 职业技能大赛级别认定表
序号 | 类别 | 确定标准 |
1 | A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技能大赛组织主办的世界性技能大赛;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等组织的大赛 |
2 | B | 教育部或教育部联合其它部委主办的赛事、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赛事;A类国赛 |
3 | C | 教育部高教司、职成司、团中央学校部等其它部委司局主办的赛事;省人民政府、省教厅等省级其他政府部门主办的赛事;A、B类省赛 |
4 | D | 国家部委直属单位主办的赛事(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等);全国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赛事(限于“教职称函〔2015〕9号”公布的56个行指委;教职称函〔2012〕10号、11号、12号三个文件中设立的外语类、文秘类、教育类、艺术设计类、信息化、文化素质6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业务主管为国务院部级、直属、管理、办事机构或单位)主办的赛事(需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的出版社(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均为国务院部级、直属、管理、办事机构或单位)主办的赛事;凡列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名单、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ABC类除外) |
5 | E | 市人民政府、教体局等其它市局级单位主办的赛事;A、B、C类市赛 |
6 | F | 学院主办的赛事 |
7 | G | 在D类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出版社主办的全国总决赛(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的出版社,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组织);由已备案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省级及以上网络技能大赛 |
(二)等级认定
1.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奖励对象为在学院批准参赛项目中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金奖、银奖、铜奖和冠军、亚军、季军分别视作一、二、三等奖。如果奖项等级按照参赛队伍比例设置,特等奖视作本规定中的一等奖,其他获奖等级依次递减,即一、二等奖按二、三等奖认定,三等奖不予以认定。如果特等奖只是一等奖中的前几名,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他等次奖仍然按照相应等次认定。
3.世界技能大赛各级的优秀奖按照同级别三等奖认定。世界技能大赛各级选拔赛若没有奖项设置,仅有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集训队资格的分别按照相应级别(B、C、E类)的二等奖认定。“组织奖”、“优秀奖”等其他类型、等级的奖次均不予以单独奖励。
4.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主办的网络赛(特指通过网络投递作品或通过网上竞技的比赛),其级别按表1认定,但教师的指导工作量按相应级别减半计算。省级及以上政府机构的直属等单位主办的网络赛参照G类执行。
三、竞赛申报
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学院组织的赛项除外)的参赛均应履行申报与审批程序,凡事先未经申报并批准立项的竞赛项目不予经费支持,不纳入竞赛奖励、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晋级加分等各项统计范畴。
(一)申报流程
按《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申请表》中的内容和顺序逐次进行。
(二)申报时间
获得学院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参赛活动的相关工作,凡补充申报均不再认定。
四、竞赛组织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技能竞赛项目的协调管理,对接联系竞赛相关部门(除特别要求外,需要通过网络将报名信息传到赛项承办单位的,由参赛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组织技能竞赛申报项目评审,落实获奖学生、教师的奖励工作,协助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教学单位职责
各教学单位负责制定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规划、立项申请、经费预算,与竞赛相关部门具体联系,组建指导教师队伍,遴选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其他参赛条件,组织学生培训,实施技能竞赛项目工作,整理、归档竞赛相关档案资料,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参赛管理
1.组织方应严格遵循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竞赛活动规程组织参赛,参加各级竞赛的参赛选手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应根据各级竞赛赛务组发布的竞赛规程确定。对学生需要通过现场竞技参加决赛的同一子项目,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队。
2.赛前集训一般应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原则上不在学生上课时间安排培训。
3.各级竞赛所必需的报名费,由各教学单位在申请表中提出预算,凭参赛文件,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训练所必需的耗材统一纳入各教学单位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的使用管理,费用在各单位的实习实训耗材费中支出。参赛如需购买大型仪器设备或软件,需向学院提出专项申请报告,获批后按规定程序采购。
4.外出(市外)参加比赛期间,教师按学院差旅费标准报销差旅费。原则上参赛学生报销往返车票(只限汽车、火车票);住宿原则上两人合住一间,标准按学院规定执行;生活补贴每人每天50元。
5.各单位统一核定各赛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参赛申请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参赛文件和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报教务处汇总、复核。技能竞赛获奖的奖杯、奖状、奖牌、锦旗、证书等须交各教学单位收藏保管,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
6.对重大竞赛项目,学院专门组建指导团队予以全方位指导。
7. 参加本办法中审批通过的赛项所必要的材料费、设备费、赛务费、差旅费等由学院支出,经各系部申报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执行。
五、表彰与奖励
学院对以“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参加A-G七类赛项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进行奖励。
1.奖励以获奖奖项为单位进行统计和发放,不按人数进行累计;同一参赛队伍(同一项目或作品)在同届竞赛的不同级别(选拔赛、分赛和总决赛)比赛中获取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即同一赛项,只发放一次奖励);按赛项统一奖励,不再对单项(个人)奖励、团体奖分别认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所示:
表2 学生各级各类赛项获奖奖励经费标准(单位:元)
项目 | 获奖等级及奖金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A | 10000 | 8000 | 5000 | |
B | 6000 | 4000 | 3000 | |
C | 2000 | 1000 | 500 | |
D | 800 | 500 | 300 | |
E | 500 | 200 | 100 | |
F | 200 | 100 | 50 | |
G | 100 | 50 | —— |
2.所有获奖项目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士官选送、专升本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3.指导教师课时按照赛项类别计算,不计指导教师人数。学院实验/实训条件不具备,需要外出培训,教师指导工作量视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表3 教师各级各类赛项获奖奖励经费标准(单位:元)
赛项类别 | 指导工作量 | 教师指导获奖奖金 | 教师参赛获奖奖金 |
A | 80课时/项 | 一等奖:100000 二等奖:80000 三等奖:50000 | 一等奖:100000 二等奖:80000 三等奖:50000 |
B | 60课时/项 | 一等奖:40000 二等奖:20000 三等奖:10000 | 一等奖:60000 二等奖:30000 三等奖:20000 |
C | 20课时/项 | 一等奖:4000 二等奖:2000 三等奖:1000 | 一等奖:6000 二等奖:4000 三等奖:2000 |
D | 10课时/项 | 一等奖:8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300 | 一等奖:1000 二等奖:600 三等奖:500 |
E | 8课时/项 | 一等奖:600 二等奖:300 三等奖:200 | 一等奖:10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300 |
F | 2课时/项 | 一等奖:300 二等奖:200 三等奖:100 | 一等奖:800 二等奖:400 三等奖:200 |
G | —— | 一等奖:3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50 | 一等奖:400 二等奖:200 三等奖:100 |
4.各级竞赛结束后,由竞赛参赛单位撰写竞赛活动总结报告,并报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六、其它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照本办法执行。凡未列入的其它类型比赛(职业技能外的文体类、其他创新创业类等)均不执行本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2019年的赛项按照本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南职院〔2017〕47号)同时废止。
对以上未涉及的其它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1: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参赛申请表
附件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奖励分配表
附件1: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参赛申请表 | ||||||
赛项名称 |
| |||||
主办单位 |
| |||||
赛项类别 |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F类 □G类 | |||||
参赛单位 |
| 组队情况 | □个人赛 □团体赛 | |||
参赛时间 | 年 月 日 | 参赛地点 |
| |||
参赛费 |
| 参赛总预算 |
| 指导课时 |
| |
参赛队伍 | □教师 □学生 |
共计: 人 | ||||
指导教师 名单 |
共计: 人 | |||||
系部意见 |
| |||||
主管部门意见 |
| |||||
分管副院长 意见 |
| |||||
学院意见 |
|
附件2: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 | ||||
赛项名称 |
| |||
主办单位 |
| |||
赛项类别 | □A类 □B类 □C类 □D类 □E类 □F类 □G类 | |||
参赛单位 |
| 组队情况 | □个人赛 □团体赛 | |
参赛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获奖等级 |
| 教师指导课时 |
| |
申请教师奖励 | 元 | 申请学生奖励 | 元 | |
参赛队伍 | □教师 □学生 |
共计: 人 | ||
指导教师 名单 |
共计: 人 | |||
系部意见 |
| |||
主管部门意见 |
| |||
分管副院长 意见 |
| |||
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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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3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分配表
(excel制表)
序号 | 赛项名称 | 参赛单位 | 指导教师 | 参赛教师 或学生 | 指导(参赛)教师工作量 | 赛项类别 | 获奖等级 | 奖金(元) | 学生姓名 | 奖金(元) | 开户行 | 学生账号 (仅限邮政或建行) | 学生电话 号码 | |||
指导量 | 奖励量 | 合计 | 奖金 (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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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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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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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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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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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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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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