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5-15

为调动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教学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特设立“优秀教学管理奖”。

一、个人奖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投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2.在本院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在职(专职、兼职)教学管理人员。

3.有积极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在教学管理上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管理工作效率高,受到师生好评。

4.能严格执行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5.对教学管理工作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工作有特色,有创新,近几年制定出符合本教学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或方法,实施效果明显,并在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6.教学管理文件、资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

7.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

(1)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过教学管理研究论文;

(2)近三年参加院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

8.凡有下列情况者,无论个人或组织均不得参评“优秀教学管理奖”:

(1)在评选的年度里发生一次及以上教学事故者;

(2)在评选的年度内受过学院书面通报批评和处分者。

二、集体奖评选条件

申报者管理水平应处于全院先进水平,教学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三、评选办法

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的优秀教学管理奖数量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由学院研究确定。

四、评选程序

(1)各系各部门初评。各系各部门根据教务处下达指标向学院推荐出各系各部门优秀教学管理奖个人和集体,各系在推荐时需填写《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奖推荐评审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终评。根据各系各部门推荐名单,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投票确定集体奖和个人奖名单。

(3)学院审定。由教务处将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确定的集体奖和个人奖名单报学院审定。

(4)结果确认。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批准奖励。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

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奖每人800元,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奖每个2000元。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学历


工作部门


所在岗位


从事教务管理工作

起始时间



所在系推荐意见

 

 

 

 

系主任签字:            (盖章)

        

学院意见

 

 

 

 

院长签字:              (盖章)

        











 

20175    教务处制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奖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成立时间


申请单位简介



所在系推荐意见

 

 

 

 

系主任签字:            (盖章)

        

学院意见

 

 

 

 

院长签字:              

        







 

20175    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