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予以杨婷等二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12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予以杨婷等二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系、部门:
我院农业科学技术系2018级现代农业2班杨婷、2018级石化班李亮等二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又无正当事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职院〔2018〕28号)的相关规定,经2021年4月8日学院第4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二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该处理决定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如本人或其监护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本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