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同意张鑫等二名学生退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6-17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同意张鑫等二名学生退学的决定

各系、部门:

电子信息工程系2021级人工智能班张鑫、2021级电子班唐祺等二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退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职院〔2018〕28号)的相关规定,同意张鑫、唐祺等二名学生退学。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7日